珲春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珲春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珲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11/22 9:42:36     来源:图们江报
进入移动版,体验好

(2021年11月19日珲春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珲春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泉同志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

会议认为,五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州市委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服务保障大局、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法律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上取得了长足进步,为珲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报告提出的未来五年工作安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责任编辑:鞠艳红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
			图们江新闻网
			官方微信
			
			珲春融媒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