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林业有限公司——推行“林长制” 实现“林长治”

珲春林业有限公司——推行“林长制” 实现“林长治”

2022/7/21 9:06:58 作者:见习记者 杨叶    来源:图们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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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珲春林业有限公司英安林场接到村民打来的求助电话,称发现一只野生梅花鹿幼崽,需要林场进行专业救助。英安林场网格长迅速向场级林长汇报,并会同珲春森林公安分局荒沟派出所警长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助梅花鹿幼崽。

在此次救助行动中,“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林长制”优势愈发明显。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11月起,珲春林业有限公司全面推行“林长制”。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设立林长办公室,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公司+林场”两级林长工作体制,在各林场设立网格长和巡护员。目前,共设立总林长2名、副总林长1名、区域林长12名、场级林长24名、网格长58名、巡护员354名,对辖区森林、林地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公司以“林长制”为依托,将资源管护、环境整治、森林防火、森林经营、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有机融合,将天保管护站管护人员纳入“林长制”管理体系,将管护员变成巡护员,切实担负起森林管护的责任。积极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森防队伍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建立有害生物防治监测体系,落实吉林省生态连通工程,抓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植被修复、天然林后备资源等重点工程的建设实施,提升森林经营质量。做好“山水”“森林”特色文章,探索“林长+绿色产业”模式,推动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

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联防联动,林区警长协助林长履行职责,加大巡护与监管力度,加强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全力保护森林资源。

同时,公司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在重点村屯、路口、景区等悬挂宣传条幅,设立“林长制”告示牌240块,公布林长、网格长、巡护员和监督举报电话,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林长制”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自觉保护森林资源。


责任编辑: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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