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 落实优惠政策 释放政策红利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 落实优惠政策 释放政策红利

2023/11/8 9:10:08 作者:张鑫    来源:图们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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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鑫)日前,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积极落实延边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助力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平等享受政策红利。

据了解,自11月1日起,《延边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根据办法,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延边州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受户籍地、户籍性质、个人收入等限制。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缴存业务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到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缴存业务。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最低为3869元,最高为19344元,可在此范围自主确定。

“个体经营者、餐饮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建筑装修人员、清洁环卫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等都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珲春管理部业务科科长郎宏波说,“缴存满六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在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低息贷款。灵活就业人员在规定范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时申报时可以扣除。”

珲春美团外卖服务站站长王伟说:“这个办法真是太好了,我们服务站有许多年轻人,这项政策对他们购房是一件大好事。”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将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以及实地走访等方式宣传政策,推动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各类就业群体全覆盖。


责任编辑:鞠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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