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路上健康相伴——珲春市扎实推进医保扶贫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李莹
       基本医疗有保障是脱贫攻坚核心指标之一,基本医疗无保障、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直接影响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今年以来,珲春市全面加强医保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医保扶贫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
       珲春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全面掌握参保人员的具体情况,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于10月末全部完成缴费,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对贫困人口实行参保费用倾斜政策,其中,特困人员个人缴费全额由医疗救助金资助;低保、建档立卡人员个人缴费190元,医疗救助金资助130元,各级财政补助550元。
       扎实落实并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报销四道防线保障工作。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结算“一站式”报销窗口,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和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0%。
       完善贫困人口门诊慢病医保管理流程,发放“医保慢病待遇标识”贴签,在贫困人口“一人一策”记录本上粘贴作为慢病标识;对贫困人口继续执行原32种门诊慢病保障范围,执行基本医保保障标准,慢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统一为60%,32种门诊慢病封顶线保持7000元不变。为确保全市贫困慢性病患者全部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并提高受益率,通过入户排查、数据筛查等多种措施,保障数据与卫健部门诊断情况同步变更,并通过平台调取慢性病补偿收益情况,督促各乡镇开展慢病报销工作,确保贫困患者慢病待遇“应享尽享”。
       强化落实乡村两级共用350元普通门诊报销待遇,目前,全市1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7家村卫生室全部实现“通网络、能报销”,100%发生实际报销业务。为保障乡村两级定点机构正常运转,落实扶贫周转金、慢病预付款、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付费工作,按照总额控制、预算管理的原则,先行支付预付款;建立村医手工记账报销机制,确保在网络不通或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时,贫困人口门诊待遇不受影响。
       针对老、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尚不能很好满足需求的问题,组织市医保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全市各乡镇贫困人口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目前,已完成大部分在户贫困人员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
       珲春市医保局通过调取医保报销平台数据实时监测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和报销情况。为监测贫困患者住院报销情况,制作上半年住院报销明白卡,目前,已全部发放至贫困户手中,让贫困户了解自己的住院报销情况。构筑“一事一议”第五道防线,全面解决特殊贫困人口看病难问题,通过数据梳理比对、入户走访及基层扶贫单位的反馈,对贫困患者进行“一事一议”救助,目前,救助资金已发放到位。
       珲春市特别关注贫困患者在村卫生室待遇情况,通过下基层查看、平台数据调取,对全市1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7家村卫生室门诊报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目前,所有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均已实现“通网络,能报销”。市医保局与全市10家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定点管理协议,健全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方式,将村卫生室提供医疗保险服务情况 (病例、处方等)、即时结算情况纳入协议条款。强化对村卫生室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待遇。
       在珲春市卫健局的主导下,珲春市医院选派42名骨干医师组成医疗组,与春化、哈达门、马川子、杨泡等四个乡镇进行“一对一”医疗帮扶,开展健康扶贫巡回诊疗,共巡诊贫困人口863人次。并完善“一人一策”随访记录,对身体不便的贫困户进行入户诊疗,指导用药。截至目前,共收治贫困人员114人次,医疗费用总额1435,383.91元,农合补偿750,862元,民政救助66,900元,目录外费用235,750.91元,大病专项救治基金104,763.2元,政府兜底240,258元。涵盖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等重大疾病救治,确保贫困户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不因大病、重病影响基本生活,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