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部分经营场所有序恢复经营

本报记者 穆蓉
       3月28日起,珲春市部分符合疫情防控标准的第三批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
       此次恢复经营的场所包括:除教育培训机构、集贸市场、大型综合商场、大型宴会场所、养老院、酒吧、球馆、健身房、瑜伽馆、文化体育艺术类培训机构、美容场所、按摩院、养生会馆、棋牌室(活动室)、彩票站、歌厅、舞厅、游艺厅、剧本杀店、网吧、影剧院、足疗店、个体诊所、宠物店、宠物医院、演艺酒吧、旅行社、茶庄(社)、洗浴场馆、游泳馆、游乐场、各类景区等经营场所以外的其他经营场所。理发店、餐饮服务场所遵照《珲春市关于逐步有序恢复经营场所的通告(二)》要求执行。正在处于封控区和管控区的经营场所不在此次恢复营业范围内。
       “我们园丁加油站根据员工数量和实际需求,配备了足量的防疫物资,确保安全供油与疫情防控两不误。”中石油珲春经营处园丁加油站工作人员李丽表示,园丁加油站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每隔2小时对站内各区域进行消杀,定时定点对室内区域进行清洁和通风,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制度,建议顾客优先使用线上支付等方式。
       当日10时,记者在珲春市现代百货附近的梦幻韩妆店看到,顾客须进行扫码测温和手部消毒后方可进店,店员正在对店内各区域进行日常消杀。在结账台,店员对顾客选购的商品进行消毒后,才进行结账。“我们店的员工,在上岗前都出具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我们将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定时做好消杀、通风等工作,持续做好员工的日常健康监测,认真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为顾客营造放心安全的购物环境。”该店负责人张穆介绍说。
       14时许,在珲春天禹汽贸城,该店负责人表示,恢复营业后,员工们都提供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店里严格落实了各项防疫措施,禁止未佩戴口罩人员入内,认真做好了店内日常清洁、通风、消杀等工作,全力保障员工和顾客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