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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我国最古老的诗集《诗经》,开篇即以湿地起兴。“涉江采芙蓉,兰泽多芳草。”在古人眼里,湿地充满了诗意之美。以当代人的科学眼光看,作为“地球之肾”的湿地,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它同森林、海洋并列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对维护生态、粮食和水资源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
       2022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该法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在森林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基础上,填补了我国生态系统的立法空白,将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