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河(湖)长制 守护碧水清流

       本报讯(记者 李莹)为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河湖长+河湖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指示精神,日前,珲春市人民法院院长刘铁峰带领干警开展巡河活动。
       巡河过程中,刘铁峰认真查看负责水域治理情况,强调要持续加大水资源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工作力度,严厉整治和打击各种危害水生态、水环境的突出问题和违法犯罪行为。要落实好相关制度,严格取水许可管理,提升水资源集约利用能力。要以生态方法治理生态,宜树栽树、宜草植草、宜农种粮,久久为功、顺其自然,全力保护绿水青山。要准确把握河(湖)长制改革发展新要求,强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要紧扣巡河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全力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珲春,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