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本报讯(记者 杨文奇)6月17日,珲春市政府市长张林国主持召开珲春市政府十九届八次常务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近期省、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2年度珲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珲春市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珲春市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实施方案》《珲春市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要扎实做好农业生产和防汛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各乡镇、近海街道加密监测、及时补苗、强化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防控,确保粮食丰收。防汛办、水利、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强化气象预报预警与应急响应衔接联动,落实落细各项责任措施,严密防御暴雨洪涝灾害,确保安全度汛。
       会议强调,要用更加开阔的视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紧紧扭住环境质量改善这个核心,高标准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扎实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扛稳属地和行业监管责任,行业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协同做好行业领域环保工作。
       会议强调,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利于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市政府办要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自觉站在推进依法治市的高度思考和谋划工作,根据全市经济、产业、项目建设等实际情况适当拓展决策目录,依法按程序统筹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市司法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牵头规范决策行为,尽快完善制度,建立考核机制。各承办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调研,增强程序意识,注重公众参与,明确完成时间节点,确保决策事项高质量完成。
       会议强调,对于今年将到位的新增专项债及历年到位未拨付的资金,市财政局要做好调度,应拨尽拨。项目主管单位要全力克服用工、用料、疫情等制约因素,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市发改局要做好督导,对于已发债项目,要倒排工期、明确年内时间节点,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对于未发债的新增专项债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发债,成熟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要提前开工、提前建设。要超前谋划明年的专项债项目,提高成熟度和匹配度,为争取提前批资金做好准备。市财政局、发改局、项目主管单位及城投、天成等发行主体要深入学习领会专项债券管理办法,主动认领职责,强化监管力度,做好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发行、项目调度及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尽快形成对经济的有效拉动。
       会议强调,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部门、各乡镇要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强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副市长要认真落实包保责任,主动下沉,强化督导,及时掌握情况,推动解决问题。各乡镇、近海街道要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一把手”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做到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套专班、一抓到底。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要主动向省州对口系统部门汇报沟通,及时掌握政策导向和工作动向,会同各行业部门,因地制宜开展“千村示范”创建工作,确保要素聚焦、资源聚合。
       珲春市领导王艳辉、刘林波、郑晓光、王士勇、金峰、王国峰、石刚、徐强、高英子、张守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