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无家可归“无名氏”落户珲春

       本报讯(记者 王锐)珲春市大力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集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行动,为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近年以来,共为14名流浪乞讨人员办理手续,让其落户珲春。
       “对于流浪乞讨人员而言,救助站虽然可以遮挡一时风雨,但只是‘救急难’的临时救助场所。要为他们提供更持续、更全面的兜底保障,就需  要给他们一个身份,将他们纳入以户口为依托的社会保障体系,让这些连姓名都说不清的流浪乞讨人员,找到‘家’的归属感。”珲春市民政局救助站负责人黄海月介绍说,今年3月,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将“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作为重要任务之一。8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为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结合工作要求及珲春实际,珲春市民政局为14名不明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并协调相关部门为他们办理了身份证、残疾证、医疗保险等。同时,将他们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统一集中供养,让他们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