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气象新——珲春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笔

本报记者 杨文奇
       村路平坦宽阔,花卉竞相绽放,庭院干净整洁……盛夏7月,走进珲春各乡村,一幅幅美丽的田园画卷尽展乡村风采。
       这是珲春市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结出的累累硕果。
       近年来,珲春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完善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
       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珲春市在9个乡镇和近海街道建设了10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总建筑面积达105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采购大勾臂车7辆、大勾臂箱14个、小勾臂车18辆、小勾臂箱240个、50升垃圾桶4000个、240升垃圾桶2000个,为保洁员配备电动车120辆。同时,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市处理”的模式,由各乡镇负责将生活垃圾运送至乡镇所在地转运站,由环卫部门转送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根治了农村以往“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顽疾。
       珲春市以村庄清洁行动为抓手,通过开展春季行动、夏季攻坚、秋冬会展,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乡镇政府、第三方服务企业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治成效显著的乡镇进行宣传,对落实不力、动作迟缓的乡镇进行曝光。自村庄清洁行动启动以来,全市各乡镇共开展集中整治21次,清理农村公路5875公里、沟塘865公里、公共场所1165个、庭院1.2万个,拆除废弃建筑物210处,投入清理资金1590万元。
       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珲春市全面落实“河长制”,积极开展清河行动,还对清理情况定期进行抽查和汇总,加大督办跟踪问效力度,做到了河岸整洁、环境优美。2021年以来,市级河(湖)长开展巡查400次、乡级河(湖)长开展巡查1162次、村级河(湖)长开展巡查2075次,发现河道“四乱”问题13起,现已全部整治、销号。同时,珲春市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回头看”“春季清河”“打击非法采砂”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河活动350余次,排查“清四乱”问题13处,清理垃圾近4600立方米。督办垃圾点位22处,均已完成清理整治,有效改善和维护了河湖环境。
       珲春市紧扣“家庭”这一构成农村主体的“小细胞”,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清洁卫生庭院美、窗明几净室内美、植树栽花景色美、身心健康生活美、文明和谐村庄美”。成立巾帼志愿者清洁服务队,帮助各村清理清除村道两旁的白色垃圾和杂草,帮助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群体打扫卫生,打造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
       同时,珲春市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专项整治,充分利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对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进行奖补,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储粪池、尿液贮存池和沼气池等。目前,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6.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全域清洁换新颜,乡村美景入画来。珲春市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