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10人被授予“珲春好人”称号

       本报讯(记者 李鑫)日前,珲春市发布2021年度“珲春好人”评选结果。
       经单位、部门逐级评选,择优推荐,征求意见,并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决定授予朱景海等10名同志“珲春好人”称号。
       近年来,珲春市坚持把选树“珲春好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形成了“好人典型不断涌现,好人故事争相传诵”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通过评选推荐,珲春市2人被授予“中国好人”称号、20人被授予“吉林好人”称号、59人被授予“延边好人”称号、111人被授予“珲春好人”称号。
       此次上榜的10名“珲春好人”分别是:珲春市网络志愿者协会会长朱景海、国家税务总局珲春市税务局收入核算股股长李娜、珲春市统计局社会经济统计科科员姚铎、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中队中队长李爽、珲春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高志刚、珲春市“希望之家”负责人闫伟、 珲春市马川子乡依力村村民卢玉香、珲春边境管理大队板石边境派出所副所长姜勇、珲春市融媒体中心春化转播台台长卜林杰、 珲春市新安街道迎春社区居委会委员王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