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7个集体和18名个人获州级表彰

       本报讯(记者 盖晓宇)记者从珲春市民宗局获悉,在8月30日举行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珲春市7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表彰。
       近年来,珲春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办事情、做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首要工作,不断创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载体,推动民族团结工作常抓常新,全市上下呈现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民族关系和谐融洽、边疆稳固安宁的良好局面,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殊荣。
       据了解,此次,珲春市委办公室、市融媒体中心、三家子满族乡政府、市人民医院等7个集体荣获先进集体称号;珲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成松今,市第一高级中学校长郭忠君、密江乡下洼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姜承范等18人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珲春市号召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干部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