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条例》宣传 提升公民文明素养

     本报讯(记者 李莹)连日来,珲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组织各司法所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营造人人争当文明人的良好氛围。
     活动中,河南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辖区居民讲解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内容和文明礼仪、环境卫生等文明行为规范,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工作人员向辖区居民宣传了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民间借贷、防范非法集资等法律法规。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人。
     杨泡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商户和村民发放了《条例》宣传资料,讲解了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村民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使用文明用语,自觉做文明村民,助推乡村文明建设。
     英安司法所、三家子司法所、密江司法所、板石司法所也结合各自实际,先后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自觉维护公序良俗,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