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获批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城市

      本报讯(记者 穆蓉)日前,记者从珲春市商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二手车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扩大二手车出口,推动外贸保稳提质,12月6日,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决定新增14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珲春市名列其中。
      据了解,推动二手车出口是稳外贸工作的创新业务,也是促进国内汽车消费升级的重要途径,对加快汽车产业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积极作用。此次珲春市获批二手车出口业务试点城市,将为珲春市培育和发展外贸新业态,辐射周边地区做优做强二手车出口业务,促进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珲春市商务局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珲春区位优势,研究制定鼓励二手车出口业务配套政策,积极与相关企业对接,全力挖掘二手车出口产业市场潜力,引进检测维修、运输物流等配套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二手车出口相关的维修整备、检测认证、仓储物流、金融信保等配套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