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法学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本报讯(记者 盖晓宇)12月14日,珲春市法学会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过去的工作,部署今后五年工作,选举产生市法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和领导机构。
      珲春市委常委、珲春示范区管委会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局长李德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延边州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陈辉到会指导并讲话。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永利、市政协副主席倪永增出席会议。
      珲春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国峰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珲春市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通过了《珲春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选举办法》,听取了《珲春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组成说明》。
      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规定,会议选举产生了珲春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市法学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秘书长。珲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勋当选为新一届市法学会会长。
      会议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法学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党建促会建、以党建强会建,不断增强法学会党组织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推动市法学会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市法学会要紧盯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法学会职责定位,寻找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珲春提供坚强法治支持。要主动作为、敢于作为,围绕全市重点工作找准定位,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和工作覆盖面。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依法治市的实践中奋勇争先,主动贴近、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主动服务基层和群众,主动参与社会基层治理,主动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当好参谋助手。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环节,组织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建议。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当好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要团结凝聚法学法律工作者,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