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新农人” 致富“领头雁”——记珲春市春艳种植专业农场场长刘春艳

本报记者 穆蓉
       日前,全国妇联在京举行“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暨表彰大会,表彰了10名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298名全国三八红旗手、199个全国三八红旗集体、996名全国巾帼建功标兵、1992个全国巾帼文明岗、500个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珲春市春艳种植专业农场场长刘春艳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2002年,高中毕业的刘春艳跟随父亲学习水稻种植。那时候,大多是人工种植,地里的活儿都是自己干,很辛苦,而收入却仅能维持一家五口的日常开销。刘春艳意识到,只有机械化种田、科学化管理才能实现丰产增收。为此,她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多次参加农业职业经理人、新型职业女农民等培训,利用各种机会学习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不断学习,刘春艳萌生了打造自己的大米品牌、种绿色有机水稻的想法。2014年,她注册成立了珲春市春艳种植专业农场,摒弃了靠使用农药、化肥提高产量的老旧种植方式,转型种植绿色水稻,通过使用有机肥和人工除草的方式,提高大米品质,实现订单量逐年攀升。
       2016年,在一次外出学习考察中,刘春艳与蟹田稻结下了“不解之缘”。回到珲春后,她聘请养殖专家,尝试蟹田水稻种植,种植养殖面积30公顷。尝到甜头后,2017年,她将蟹田稻种植面积增加到50公顷,并注册了商标。2018年,刘春艳成立了珲春市金色蟹田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带领周边村民共同致富,开启了珲春市蟹田稻种植新篇章。
       作为巾帼致富带头人,刘春艳始终牢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积极发挥巾帼农业示范基地作用,每年都组织周边村民特别是女村民来农场学习交流,无偿向她们推广绿色水稻、有机水稻种植技术,为她们提供代管理、代耕种、代加工、代销售、代存储等服务,全心全意带领姐妹们共同致富。
       2022年,刘春艳参加了省妇联巾帼电商培训班,系统学习了电商直播运营和短视频拍摄技巧等,对发展农村电商充满了信心。下一步,刘春艳计划通过电商平台,拓宽大米销售渠道,打响珲春大米品牌,带动更多的人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