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中)

宁吉喆
       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提高。2015—2019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7653元增加到11567元,2016—2019年年均增长8.5%,比同期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1.9个百分点。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村村都有卫生室和村医,10.8万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8%。到2019年末,已累计支持733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地方特色产业不断壮大,退耕还林还草建设显著加强,贫困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基本公共服务日益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2019年,天然气、水电、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23.4%,比2015年提高5.6个百分点;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3.2%。污染防治力度加大。2019年,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年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3.1%,地表水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为74.9%,比2015年提高8.9个百分点。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到2019年末,全国共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74个。2016—2019年,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95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22.96%,比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09—2013年)提高1.33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若干领域实现了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产权保护法治体系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化价格机制基本建立;国资国企改革体系基本形成,民营企业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财税会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效显著,2016—2020年新增减税降费累计将达7.6万亿元左右,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2017年的第七十八位提升至2019年的第三十一位。对外开放持续扩大。到2020年8月底,我国已与138个国家和30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200份;外商投资法出台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全国目录从2017年版的100条大幅减少为2020年版的33条;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建立21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稳步推进;我国商品关税平均水平已降至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