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婷——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本报记者 李莹
       参加工作以来,她以庭为家,一心扑在工作上;她体恤民情,于细微处见精神;她精于业务,辨法析理具慧眼;她公正司法,深得群众信赖。她就是珲春市劳模、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于婷。
       2009年,于婷进入市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法官等职务。2016年,是珲春市法院专业化审判的改革之年,于婷一个人承担起全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三个疑难类别案件的专业审判工作。2018年,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院党组拟在立案庭设立速裁团队,雷厉风行的她成为当之不愧的人选。2018年9月,在她的推动下,珲春市法院智慧庭审系统整合语音转录、电子阅卷、同屏举证质证、电子签名等功能,全院法官实现了无纸化庭审,珲春市法院全流程网上无纸化办案、全流程无纸化聚能中心和送达中心经验在全省推广。
       在于婷心中,一名优秀的法官不仅要成为审判业务上的专家,更要常怀爱民之心。工作中,她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注重调解,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到日常审判和调解中。她审理的案件,无论大小、疑难复杂均无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自2014年初担任法官以来,于婷共审结各类案件1800余件,达到了调解率高、服判息诉率高、群众满意度高、无涉诉信访案件的“三高一无”法律效果。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最佳办案能手、全省法院“警爱民”模范等称号。
       没有天生的办案能手,只有勤劳奋进的追求者。为了追求公平正义,兑现庄严的法官誓言,于婷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稳、和谐,争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