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司法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 李莹)连日来,珲春市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靖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向过往群众宣传了预防交通事故、遇到交通事故的处置方法等,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群众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和危险驾驶行为,坚决杜绝酒后、无证、疲劳、超速驾驶和闯红灯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
       新安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向过往行人、司机宣讲了交通安全知识,讲解了农用车辆非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无证驾驶和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产生的法律后果,引导驾驶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密江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群众讲解了农村易发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截至目前,珲春市司法局各司法所共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品、宣传册等1000余份,增强了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珲春市司法局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全覆盖,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重视交通安全”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