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司法局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普法宣传

       本报讯(记者 李莹)日前,珲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在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安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代表宣传了《民法典》《人民调解法》《吉林省物业纠纷调解规定》《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了人民调解的作用、申请条件、形式、范围等,引导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通过合理渠道正确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河南司法所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聚焦小区物业管理痛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河南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工作人员还解答了居民提出的物业管理纠纷问题,引导居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靖和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珲春市明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珲春誉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物业公司员工发放了普法宣传册,讲解了《民法典》《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对物业企业提出的咨询,给予了解答。同时结合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以案释法,引导物业公司和业主依法理性解决物业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