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就美丽乡村新画卷——珲春市推进“千村示范”创建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杨文奇
       初夏时节,草木葱茏。散落在珲春大地的村落焕发勃勃生机,一条条笔直的柏油路,错落有致的庭院,飘荡着浓浓的“乡味”,步步皆景,处处如画。
       这是珲春市深入推进“千村示范”创建工作结出的累累硕果。
       近年来,珲春市委、市政府把“千村示范”创建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积极构建党委政府整体抓、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统筹抓、乡镇村屯具体抓、三级干部包片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改善村容村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珲春市在巩固深化创建成果的同时,将继续完成好15个“千村示范”村的创建任务,以示范村建设带动全市乡村环境品质由表及里的全面提升。
       珲春市坚持高位推动、狠抓落实,建立市、乡、村三级书记包保责任机制,多次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听取意见、解决难题,先后制定出台了《珲春市乡村建设行动方案(到2025年)》《珲春市2022年乡村建设行动方案》《珲春市乡村建设行动“千村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办法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完善健全市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屯、村级干部包网格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分片管理、责任到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建立“全面覆盖、网格清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村级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治理机制,累计划分区块286个,设置网格长、网格员286人。其中,网格长每周开展两次不定时检查,监督保洁状况,评议人居环境重点工作,考核村级网格员的工作,通报存在的问题。
       珲春市按照“九有六无”创建标准,不断探索创新工作举措,创新采取“一张网格”管理、一套评选办法、两个制度规定,一户一策的“1121”工作模式,全面激发村民参与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初步实现由“面子”到“里子”、“院子园子”到“屋子脑子”的改变。
       珲春市实行“一户一策”动态管理,建立问题清单,因户因人制定操作性强的整改举措,确保“一户一策”既符合村民的意愿和实际,又符合“九有六无”标准。“千村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车辆466辆次、3923人次,清理村屯垃圾1612余吨,拆除违章和废弃建筑物101个(处),整治卫生乱象159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珲春市以村为实施主体、家庭为积分单位,建立“道德银行”“爱心积分超市”,定期评选“最美庭院”“干净人家”,实行积分制管理制度,建立积分兑换超市,明确常规加分项、一次性加分项、减分项、日常积分兑换和年终排名奖励等具体事项,激发和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示范村创建、人居环境整治、弘扬文明新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立党员示范路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在各村落实村“两委”和在村党员分线、分片包保责任,引导带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千村示范”创建工作,逐渐形成群众自觉维护村屯环境卫生、共同管理的长效机制。实施村规民约、门前三包责任制、积分制、志愿服务机制的“一约三制”,全方位、系统性明确村民维护村屯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逐步提高村民维护环境的意识,转变村民的行为习惯。
       通过召开会议、村民微信群、抖音短视频等形式,多渠道宣传“千村示范”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比学赶超、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先后发布视频短剧33条、覆盖12350人;制发《“千村示范”创建倡议书》,并通过各村“大喇叭”循环播放;制作“千村示范”宣传挂历、台历5000余册,编写快板书,积极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为巩固创建成效,珲春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治理综合评价结果纳入年度全市绩效考评体系,并将年度全州、全省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价结果与各乡镇、各示范村年终评先评优等密切挂钩,对年度人居环境整治考核未达标的乡镇和示范村实行“一票否决”,积极营造“上下联动、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新希望播种在广袤田野,新动能孕育在美丽乡村。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珲春市将深入推进“千村示范”创建工作,奋力描绘“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