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监督促发展 护航乡村振兴

(上接一版)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把权力“晒”在阳光下,让群众明白、干部清白。
       坚持把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审查调查工作重点,从严从速办理相关问题线索。2021年以来,累计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违规违纪案件39件57人。坚持全面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三书一函”,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堵塞政策漏洞,实现长管长治。用好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宣传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乡村振兴领域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出台《珲春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有效保护和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不让“干事者”吃亏,不让“懒散者”得利,为想干事、肯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