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

       本报讯(记者 张鑫)去年以来,珲春市多措并举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确保田长制有名、有实、有效,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为全面推进田长制工作,珲春市印发《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明确由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田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总田长,并成立市级田长制办公室,细化各级田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在9个乡镇、5个街道、121个行政村设立乡级田长20名、村级田长125名、村级巡田员615人,完成市、乡、村三级田长制办公室组建工作。同时,出台《珲春市田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珲春市田长制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协同市检察院制定《全面建立“总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保障田长制工作稳步推进。
       珲春市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通过微信群、悬挂横幅、“土地宣传日”活动等,多渠道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履行耕地保护义务。更新9个乡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碑,完成5个街道、9个乡镇、121个行政村田长制公示牌的设立工作,营造耕地保护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珲春市按照“五化”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田长制内容,推动各级田长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村级田长和巡田员进行网格化管理,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加强耕地撂荒监测管控,督促恢复耕种,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同时,严格落实巡查责任制,实行巡查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求市、乡、村三级田长按不同频次对辖区开展巡田工作。健全“总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由市政府副市长与市检察院检察长共同到英安镇、三家子满族乡等地开展巡田工作。截至目前,市级田长巡田4次,乡级田长巡田60次,村级田长巡田1085次,村级巡田员巡田42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