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本报讯(记者 穆蓉)8月17日,珲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张林国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九届二十八次常务会议。

       会议审议了《珲春市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珲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及《珲春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丰富农村消费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确保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形成细化方案、任务清单,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强化资金管理,把好资金审核关,确保资金全部用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消费。要服务农业生产,聚焦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重点完善商业网点、物流配送和冷链仓储体系,服务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农业品牌竞争力。

       会议强调,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认真贯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田长制”落实,强化支持保障,提升建设成效,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事前搞好高水平设计,事中抓好高质量建设,事后完善高效能管护,切实保证农田建设质量,确保长久发挥良田效益。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保持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统领作用,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不缺不漏,对市域内排污口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建立完善排污口台账,做到底数清无遗漏。要分类施治、有序整治,建立起全市排污口排查整治名录,坚持“一口一策”,细化明确每个排污口具体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实现排污口数量压减、布局优化、设置规范,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要加强源头管控、长效监管,统筹考虑水环境容量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管理要求,严格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从源头防止无序设置。同时,要加强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珲春市领导王启章、刘林波、王士勇、范世宏、朴珍舜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