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两家单位入选第八批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本报讯(记者 刘志洲 丛旭日)近日,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公示了第八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珲春边境管理大队、三家子满族乡成功入选。
       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经严格评选,此次吉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决定命名珲春边境管理大队、三家子满族乡等50家单位为第八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探索更多经验、争取更大成绩。
       近年来,珲春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宣传教育品牌建设、阵地打造、载体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和喜人成绩,开创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新篇章。
       “我们将以此次命名为契机,倍加珍惜荣誉,继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履职尽责、创新举措,与全市各民族群众共同绘就民族团结进步美丽画卷。”珲春边境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王宇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