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黑土地保护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黑土地保护法》解读
       关于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有效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是形成黑土地保护工作合力的关键。该法为此作出以下规定:一是从如何进行“统筹”上作出规定。要求国务院和四省(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统筹制定黑土地保护政策。四省(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黑土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环境负责;对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求建立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行政、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黑土地保护协调机制,加强协调指导,明确工作责任,推动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还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协助组织实施黑土地保护工作,向农业生产经营者推广适宜其所经营耕地的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措施,督促其履行黑土地保护义务。二是在因地制宜上作出重要规定。要求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水行政等有关部门,综合考虑黑土地开垦历史和利用现状,以及黑土层厚度、土壤性状、土壤类型等,按照最有利于全面保护、综合治理和系统修复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黑土地保护范围并适时调整,有针对性地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