绷紧“安全弦” 织密“责任网”——珲春市安全生产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盖晓宇
       珲春市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压实责任,形成管理合力
       一直以来,珲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压实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地落实。
       制定《珲春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开展冬春安全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突出矿山、燃气、焊接与切割等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各部门累计出动2776组、8205人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5496户次,排查隐患4184项。已整改销号4073项。
       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对部门检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24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行管部门和企业整改责任,及时发文督办,加强整改跟踪调度,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有效化解和整治。市安委办联合“两办”、市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4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74项。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各类安全宣讲活动310场,开展事故应急演练99场、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228场。
健全机制,提升应急能力
        珲春市突出预防预控,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防范事故能力。
       防汛方面,先后召开防汛会议12次,与气象、水利等重点部门会商80余次,发布预警短信10万余条。制定《珲春市防御台风“卡努”专项工作方案》,开展人员转移避险演练84场,参演3940人次。完善十户联防、特殊人群“一对一”包保责任等17项清单,累计调度提醒乡镇街道、村屯、重点部门1800余次。
       防火方面,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准确掌握森林火险和火情动态。防火期内,15支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398名“三员”全部到岗,设置固定卡口135个、临时卡口100个。在旅游集中地、火源管控难度较大区域,增加警示标识布设密度。中秋、国庆期间,成立两个督导组对57处重点入山入林路口值守情况进行巡查。在防川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前置30名森林消防大队指战员,保障森林防火安全。
       防灾减灾救灾方面,完成自然灾害调查采集和分析处理任务,形成《珲春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技术报告》。新建5个地震宏观观测点,并建立动态联系,对全市48处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实地巡察。目前,发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78.3万元,惠及2610人。
坚守底线,狠抓责任落实
       珲春市持续加强直管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举报调查处理和审批执法工作,全年开展5次“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7家,办结行政审批29件,行政处罚18起。
       工贸领域安全方面,对53户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4轮全覆盖检查,整改隐患395项。聘请行业专家开展工贸领域安全培训6期,参训161人。对各类商贸企业及欧式街、海鲜街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危化安全方面,按时完成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专项整治工作和回收代存工作。完成6个拟开展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和2个涉危化品场所、技术升级项目审查工作。对951户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使用(经营)企业开展摸底调查。
       同时,不断加大安全培训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依托培训中心举办防爆电工、焊工等安全培训和考试22期。其中,774人参加考试,627人取得证书。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发布安全生产信息200余条。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珲春市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