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绣花”之功 绘城市之美——珲春市城市管理工作纪略

本报记者 相文婷
       一城之美,始于颜值,源自管理。
       去年以来,珲春市秉持人民至上、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断加大市容乱象治理力度,持续开展重点难点攻坚行动,努力让城市环境更宜居、城市功能更完善、城市形象更靓丽,用心用情用力绘就城市精管善治生动画卷。
       每天清晨的珲春街头,600名环卫工人分片作业认真清扫街道、清理垃圾,用抹布将垃圾箱清洗擦拭,再用消毒液对垃圾箱内外进行消毒。这样精细的操作每天要进行两次,以确保城市垃圾日产日清。
       为保障城市干净整洁,珲春市对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工作实行“四定一包”“六无五净、三根清”的作业标准,推行“三扫全天保”的滚动作业机制,对部分路段实行16小时保洁,实现市容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
       据统计,去年,珲春市共出动干扫车205台次、洗扫车413台次、洒水车18台次,清理卫生死角35处,清理积存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废弃家具等大件垃圾100余车、370余吨,清掏粪便87.5吨。清运处理生活垃圾30791.01吨,处置污泥2507.86吨。集中暂存建筑垃圾9808.5吨,回填利用7976.46吨。完成垃圾处理场57557.65吨暂存生活垃圾填埋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建设垃圾分类亭3座。
       城市因管理更美丽、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2023年,珲春市常态化开展市容乱象整治行动,全力抓好餐饮油烟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整治等工作。同时,按照全国卫生城复审工作部署要求,深化“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夯实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基础,重点对户外广告牌匾、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放等实施专项整治,加大市场周边、校园周边及商业繁华路段的市容环境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和整治违法违规现象。全年规范广告牌匾设置50处,清理墙体广告273处、橱窗广告653处、破损条幅168处、非法小广告523处、刀牌56块;清理店外堆放1053处、占道经营461次;规范非机动车乱停放210余辆次。
       珲春市按照“消化存量、严控新增”原则,以保障老旧小区改造为重点,与各街道办事处保持紧密联系,采取城管、街道、社区“三方联动”,加大对小区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对巡查发现或社区及居民举报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2023年,共查处城市违法建设案件73件。
       为让城市充满“烟火气”和“人情味”,珲春市本着“便民不扰民”原则,突出规范管理,优化早市夜市设置,在东、西城区各选址设置便民早市,两处早市共设立1640个摊位,有效解决了农民自产自销蔬菜无场地问题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就业需求。
       为推进城市基层治理,珲春市坚持党建引领,围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深化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针对环境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治理等基层治理难题,会同自然资源局、公安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巡查执法69次,累计发现并解决城市建设管理问题400件、取缔各类违章经营行为600余处(次)、清理废弃汽车20余辆。
       “绣花”功夫多点发力,精细治理笃行致远。珲春市将继续秉持为民管城、踔厉奋发的工作理念,在“精”上下功夫,在“细”中抓落实,推动城市品质和面貌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