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工作

       本报讯(记者 张鑫)连日来,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助力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平等享受政策红利。
       据介绍,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兴起,直播电商、网约车、外卖送餐等新业态蓬勃发展,职业种类呈现多样化趋势,灵活就业人员规模日益壮大。为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完善政策设计,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现在延边安居乐业的美好心愿,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开展调研,深入了解灵活就业群体的特征和需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出台了《延边州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办法,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延边州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受户籍地、户籍性质、个人收入等限制。
       珲春管理部选派业务骨干到珲春市各房地产企业、珲春美团外卖服务站、圈河边检站等企业和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宣讲等方式,详细解读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延边州住房公积基金最新政策等惠民政策,帮助购房困难群体减轻住房压力,提振“新市民”、青年人稳业安居的信心。
       “据初步统计,目前,珲春市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已超过1.7万人,其中‘新市民’和青年人占较大比重,他们对改善住房条件有迫切需求,对缴存公积金也有较高意愿。”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负责人孙娜表示,珲春管理部将不断完善服务举措,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服务保障作用,帮助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努力拓宽受益群体,为建设宜居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