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首笔“商转公带押转贷”贷款成功发放

       本报讯(记者 张鑫)日前,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成功办结首笔“商转公带押转贷”贷款业务,并发放到缴存职工手中。
       据了解,“商转公带押转贷”是指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出“商转公”申请,通过办理顺位抵押登记,在双方约定结清日期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发放至银行直接冲抵商业贷款。同时,职工以自筹资金将差额部分结清,并办理商业贷款撤押手续即可,不再需要借款人先行筹措大额资金结清全部商业贷款。
       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负责人孙娜表示,由于是首笔“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珲春管理部工作人员积极协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及合作银行,认真推进办理流程,成功发放了该笔“商转公带押转贷”贷款。“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去除了以往需先自筹资金还清“商贷”的弊端,省去了以往借“过桥”资金需支付高额垫资费来结清原商贷的麻烦,较大程度缓解了职工还款压力,拓宽了公积金服务渠道,增强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普惠性。
       今年以来,延边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珲春管理部积极推行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转贷”新模式,与中行、建行、农行、工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等6家银行达成合作,推行办理商转公“带押转贷”业务,切实减轻贷款职工住房资金压力。截至目前,珲春管理部已受理“商转公带押转贷”贷款9笔,合计金额2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