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田长制” 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本报讯(记者 张鑫)近年来,珲春市全面推行“田长制”,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珲春市制定了《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明确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田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总田长,成立市级田长制办公室。设立乡级田长28名,村级田长120名,完成市、乡、村三级田长制办公室组建工作。
       为健全工作机制,珲春市制定《珲春市田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珲春市田长制巡查制度》等7项工作制度,协同市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全面建立“总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切实保障田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为加强宣传引导,珲春市通过微信群、悬挂横幅、“土地宣传日”活动、拍摄短视频等方式,积极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履行耕地保护义务。更新9个乡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碑。完成田长制公示牌的设立,公示各级田长、监督电话及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等相关信息,营造耕地保护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为推动田长制工作顺利实施,珲春市不定期组织召开田长制办公室会议,全面掌握全市田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层层压实各级田长工作职责,提升耕地保护监督与管理。成立田长制工作试点,按照“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模板化运作、机制化落实”的五化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田长制内容,将田长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巡查区域,实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进一步落实巡查责任制。市级、乡级、村级田长按照不同频次对辖区开展巡田工作。截至目前,珲春市各级田长累计巡田3500余次。
       珲春市将继续高质量推进田长制工作,做到总田长带头督办,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乡村”两级强化落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切实保障田长制工作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