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用“一报告两评议” 提升干部监管质效

       本报讯(刘仲豪 记者 杨叶)近年来,珲春市用好用活“一报告两评议”,通过细化指标内容、完善评议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干部监督管理质效。
       强化指标设置,做到“量体裁衣”。珲春市根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办法》,划分“共性指标”“个性指标”“活动指标”3个模块,全面构筑知事识人的精准体系。根据“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找准共性指标,设置“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质量、创先争优、学习态度、敬业精神、调研成效、履职成效、廉洁自律”9个必报必评要素,确保全面精准考实干部。聚焦业务工作、重点工作、服务质效3个方面细化动态指标,明确全市14个乡镇(街道)、56个市直部门报告评议重点,认真核查,形成个性化报告评议体系。在共性和个性指标的基础上新增活动指标,将突发性、短期性、临时性等专项工作纳入报告评议内容并分别进行评价。
       强化机制建设,做到“环环相扣”。珲春市在市级层面成立“一报告两评议”组工干部联系点,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同步成立工作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抓,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制定“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开展流程,明确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参加人员等,及时汇总考核结果,上报备案,确保账目无误。按照“年初建账、季度查账、年底结账”工作思路,结合组工干部联系点机制,每季度对报告评议结果开展“回头看”,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
       强化结果运用,做到“立竿见影”。珲春市将评议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紧密结合,在年底考核、评优推荐等工作中,优先考虑评议结果为“好”的单位、人员作为推优对象。加强评议结果核实审查,及时了解各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落实情况,对于反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要求作出整改,并将测评结果作为组织部长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重点内容。落实同纪委、信访等部门信息联动机制,结合《一把手监督谈话清单》工作,对结果“较差”等平时表现欠佳的同志,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警示谈话或离岗培训,必要时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