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司法局开展“法律四进”普法宣传活动

       本报讯(记者 李莹)连日来,珲春市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开展“法律四进”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哈达门司法所工作人员走进田间地头,通过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法律疑问等形式,向村民宣传普及涉农、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使村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在春耕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防止对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
       密江司法所工作人员与乡政府机关干部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与基层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与机关干部探讨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家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好人民调解优势,运用法治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做深做实,努力解决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海东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普法礼品,现场解答法律问题等形式,引导居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倡导居民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哈达门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企业的法律需求,深入辖区企业向企业经营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企业交易息息相关的买卖合同、仓储合同等常见的合同纠纷内容,引导企业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
       珲春市司法局将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群众安全防范和依法维权意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