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新制度培育外贸新优势

经济日报记者 周琳
       近日,在天津新港海关监管下,2.8万吨锰矿在天津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矿产品公用型保税仓库顺利入库。今年以来,天津口岸已有21万吨矿产品通过保税方式入库。
       天津新港海关查验二处科长毛勇介绍,进口矿产品保税业务是指矿产品进口后直接运往保税仓库,入库存储期间,企业能暂缓缴纳相应税款,待货物进入国内市场时再缴税。该业务的开展有助于天津港传统矿产品进口业务向“新业态”发展,提升港口竞争力。
       “这批进口矿产品的保税业务,让企业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灵活调整工厂的生产计划,不会出现生产原料过剩或者不足的情况。”矿物进口商天津振鸿国际物流公司业务经理刘伟说。
       天津海关一级总监谭绪良介绍,今年一季度,天津市进出口总值1928.6亿元,同比增长4.6%。
       为便利企业开展外贸活动,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市商务局近日发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这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实施以来,首个经省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并报国家网信部门、国家数据管理部门备案的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负面清单。
       天津自贸试验区专职副主任、滨海新区副区长梁益铭说:“负面清单制度代表着更加开放的管理制度。天津自贸试验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制定实施《负面清单》,填补了该领域制度空白,为有效解决企业数据出境问题、助力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提供了制度保障。”
       今年2月,天津发布国内首个自贸试验区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此次《负面清单》出台后,二者共同形成了自贸试验区“双首个”数据跨境政策体系,有助于天津市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向型企业、跨国公司来天津落地发展。
       自贸试验区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为我国第二批、北方第一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9年来累计实施615项制度创新举措,其中有42项引领性、标志性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172项改革试点经验在京津冀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