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加强涉企收费管理严禁乱收费乱摊派

      据安徽日报讯(记者 王弘毅)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管理政策的提醒函,提醒省有关单位、各涉企收费主体进一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价格自律,规范收费行为。
       提醒函提到,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均应在《安徽省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安徽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安徽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内。不得擅自增加或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不得继续收取或变换名目收取已明令取消和停止执行的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不得减少服务内容或降低服务质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强行服务强制收费。向企业收取的属于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等合理定价。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具体服务价格等应与服务对象充分协商。
       提醒函还围绕交通物流、水电气、金融服务、行业商会协会、行政权力中介服务等重点领域收费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在交通物流领域明确,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指定救援机构开展清障救援服务,不得强行拖移故障车辆到指定场所接受维修服务,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救援机构进场服务。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不得利用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企业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据介绍,安徽省各级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等部门将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安徽省“互联网+督查”平台、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等渠道,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及时调查处理企业投诉反映,对违规收费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