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张鑫)7月16日,珲春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珲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强,副主任赵勇、潘云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永利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珲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内容的报告、珲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审议了珲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珲春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珲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珲春市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珲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工作分工,珲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和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安排;审议了珲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珲春市妇女儿童工作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珲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珲春市河道管理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珲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珲春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书面)、关于珲春市2024年财力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珲春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珲春市人大常委会紧扣“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这一中心任务,实现了人大工作良好开局。为做好今后一段时期人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正确工作方向,准确把握好方向、立场、站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认识人大工作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总体目标和任务的根本一致性,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推动人大工作焕发新活力,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通过不断实践探索,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要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效能,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政治水准和专业水准。
       珲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候选人赵泉江,市政府副市长王士勇,市人民法院院长刘铁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泉,以及珲春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市人大各专委会及常委会各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