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文明祭祀 城区禁烧冥纸

       本报讯(记者 宋子琰)为倡导文明祭祀,净化市容环境,8月31日,珲春市文明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下发《禁止在市区内焚烧冥纸的通告》。
       《通告》规定,严禁在市区范围内的街路、广场、庭院等公共场所焚烧、抛撒冥纸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兜售、摆卖冥纸等祭祀用品。党员、团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带头移风易俗,争做“告别陋习,文明祭奠”的先行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文明祭奠。中元节期间(8月27至9月2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分派人员将在市区主次干道路口设岗执勤、重点盯防;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采取不间断巡逻执法的方式,坚决制止焚烧冥纸的行为;新闻媒体将对不文明祭祀陋习进行跟踪曝光。
       《通告》指出,在限制区域内抛撒、焚烧冥纸等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将依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酿成火灾或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