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明养犬 共建和谐家园

       本报讯(记者 宋子琰)为深入贯彻落实《延边州养犬管理条例》,引导市民规范文明养犬,近日,珲春市出台《珲春市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规定,珲春市将成立规范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城管、公安、农业、牧业、卫健、发改等11个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重点解决在限养区饲养禁养犬类(烈性犬、大型犬等);无证养犬,遛犬不拴犬绳、不戴嘴罩、不清理粪便;携犬出入公共场所;犬吠声扰民、影响邻里生活;不服从犬类管理、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等问题。
       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延边州养犬管理条例》,大力倡导“依法、科学、文明”养犬理念,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文明养犬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市民转变观念,自觉规范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各街道和社区基层组织将结合实际,以小区、楼院为重点,持续组织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题材新颖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居民文明行为养成,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犬只登记系统,建立犬只留检所并配备必要设施,成立犬只捕捉专业队伍,并配备有关车辆、器械、装备等。
       据了解,5月1日起,珲春市犬只登记系统微信小程序启用,受理养犬登记申请工作,城管部门随之为通过审核的犬只发放犬证和犬牌。下一步,珲春将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及工作督查,切实强化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推动养犬管理工作向纵深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