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委巡察组完成对12个部门的巡察“回头看”进驻工作

       本报讯(记者 盖晓宇)按照珲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日前,珲春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对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市红十字会、市交通运输局、互贸区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等12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并召开工作动员会,对巡察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在各入驻部门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上,市委巡察组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要求,重点检查巡察整改情况,扎实开展好巡察工作等作了动员和部署,并对开展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被巡察单位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指出,市委部署开展巡察“回头看”,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突出政治巡察定位,严格遵循问题导向原则,对照上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要求件件问题有整改,条条意见有落实,并对整改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把巡察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重要契机,与巡察组一起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巡察组强调,此次巡察“回头看”在检查整改工作的同时,还将围绕巡察工作“三个聚焦”工作主线,对被巡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查找不足,促进整改成果发酵和转化,进一步放大巡察效应。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成果,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重点关注党组织在发挥自身职能、解决党组织党建弱化、党员教育管理缺失、“四风”问题隐身变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权力运行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巡察期间,被巡察单位要坚持边巡边促、边巡边改、边巡边查,体现主动接受监督的政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