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 张月)8月27日,珲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勇带领部分人大代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珲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分类暂存场、犬留置所和宠物诊所等地,详细了解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城市养犬管理、禁养犬只种类等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指出,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两个《条例》在珲春深入实施,不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对两个《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逐步提高市民对两个《条例》的知晓率和接受度,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市容市貌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定期巡查、集中整治,确保两个《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向市政府、上级人大反映两个《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增强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工作合力,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