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考核模式 提升审执质效

       据吉林日报讯(柏巍 记者 赵梦卓)记者日前从吉林省法院了解到,今年1至9月,该院受理各类案件8322件,新收案件7935件,审结6902件,结案率82.94%,结收比86.98%,较去年同期位次环比上升,审判质效位居全国前列。
       今年7月,省法院在原有考核制度基础上创新考核模式,进一步加大对员额法官的考核力度,切实发挥考核工作“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助力提升该院审判执行质效再上新台阶。
       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省法院突出强化对员额法官的日常考核,自今年第3季度开始,创新性开展了专门针对院机关13个审判业务部门员额法官的当季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员额法官工作实绩评定形成了3个档次,一档员额法官9名,二档员额法官60名,三档员额法官9名。这种针对员额法官开展的按季度精准考核是包含办案质效、完成对下指导、综合调研等工作情况的全方位考核,有效提升了员额法官的责任意识和办案积极性,切实传导了压力,对督促员额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双激励”带动“赶帮超”。省法院突出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示范引领运用,确定一档员额法官为当季办案标兵,进行全院通报表扬,由分管院领导颁发流动红旗,对一档员额法官进行荣誉激励。同时,本季一档员额法官将直接评定为当季公务员平时考核“好等次”,兑现平时考核奖金和单独设立的特别奖励奖金,在院机关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由“都一样”转向“劣者汰”。省法院突出强化对三档评定结果在公务员考核中的关联运用,当季综合评价为三档的员额法官不得在当季公务员平时考核中评为“好等次”;一个年度中被评为三档两次以上且年底在本部门中办案业绩仍靠后的员额法官,不得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同时着力加强对三档员额法官办案业绩的督促整改,对当季综合评价为三档的员额法官,由部门负责人督促改进,对连续两个季度综合评价为三档的员额法官,由分管院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