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朝鲜族书店的变迁

       在珲春的历史上,专门经营朝鲜文书籍的书店有两所,一所是在民国时期,另一所是在50年代。民国二十年(1931年)2月2日,由朝鲜族人士金相奎出资1000元开办了一个书笔铺,商号叫“福生书店”,又称“金相奎书店”。地址在现钣金厂西侧,原首善街办事处东侧,最初营业面积20平方米左右,后扩大到40平方米。福生书店主要经营从朝鲜各地购进的朝鲜文书籍,兼营文具、笔墨。在日本帝国主义实行法西斯奴化教育之时,“金相奎书店”被迫停止销售朝鲜文书籍,只许专门经营日文书刊和日文学生课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束了中华民族受压迫的历史。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指引下,聚居在延边地区的朝鲜族居民走上了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朝鲜文图书的出版、发行事业受到党和政府的极大关怀,得到很好的发展。
       1950年1月,珲春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建立东北朝鲜人民书店珲春支店,并派崔东浩负责筹建工作。同年3月8日,珲春县正式建立了“东北朝鲜人民书店珲春支店”(以下简称珲春支店),崔东浩任主任。从此,珲春县有了经营朝鲜文图书的专门发行机构。当时的支店店址在现市石油公司的小二楼,其面积约200平方米,有4名职工。1952年1月,县人民政府又将原第一区(城关区)副区长崔元俊调到珲春支店任主任,这年店里职工增加到5人。同年,又在全县9个区建立了6个区分店和3个“图书代销处”。各区分店配备了专门负责朝鲜文图书发行工作的人员。
       1953年2月,珲春支店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的指示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撤消了县内大部分区分店,其图书发行工作除春芳区(凉水镇)、春化区(春化镇)、纯义区(板石镇)三个区分店外,其余店均移交给各区(乡)代销处。1953年后,县人民政府为了加强珲春支店的管理,经与“东北朝鲜人民书店总店”研究,先后派郭道渊(副主任)、李相杰(主任)、池达洙(副主任)、马东洽(主任)等人负责珲春支店领导工作。1953年3月,原三区(敬信乡)政府负责财粮的金基俊被派进珲春支店担任会计工作。这个时期,珲春支店的职工人数已由原来的5人增加到7人,店内的业务机构基本健全。在主任的领导下,店内设有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库管人员、营业员、农村流动员(辅导员),他们负责全支店的进、销、存和经营管理工作,并对春化、板石2个区分店,在行政、业务上实行直接领导,同时负责县内各区(乡)代销处的业务辅导和图书供给。珲春支店隶属于珲春县人民政府文教科,接受县政府和“东北朝鲜人民书店总店”的双重领导,这就是说,在行政上受县人民政府文教科的领导,在业务上受“东北朝鲜人民书店总店”的领导。
       1956年3月,根据吉林省文化局《文新第36号》文件精神,于当年3月10日,把“东北朝鲜人民书店总店珲春支店”与“东北新华书店珲春支店”合并为“珲春县新华书店”。从此,珲春朝鲜族书店不再独立存在,“珲春县新华书店”除汉文书籍外,还经营各类朝鲜文书籍。    (摘自《珲春朝鲜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