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必成腾飞之翼——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落实新政助企发展

本报记者 杜娟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在珲春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至此,珲春综保区成为吉林省第二个、延边州内唯一一个获此资格的地区。
       位于珲春综保区内的珲春森拓工贸有限公司是首批申请并取得试点资格的企业。该企业主要从事木材、木制品进出口贸易,年销售额1200万到1500万元。“从边合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综保区内企业可以开展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后,我们一直在关注这个事儿,隔三差五就向他们咨询,如今终于盼来了政策的落地。”该公司法人代表杨正群激动地说。
       杨正群为记者算了一笔账:该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再也不用区内区外分设两个公司、安排两套人马、处理两套账务,这样一年算下来,仅人工开支这一项就能节省30万元左右。加之还可以享受到更多的金融政策扶持,最高可以申请300万元的无抵押贷款,大大减少了利息支出,直接减轻了企业负担,帮助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问题。
       “这些只是眼前能看到的福利。”珲春边合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试行一般纳税人政策后,公司就具备了“双重身份”,既能享受到综保区原有的“免税、保税、退税”政策,又能打通国内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政策的叠加享受,既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更有利于企业对接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助力企业在发展的道路上跑出“加速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全球经济和贸易遭受巨大冲击,位于综保区内的珲春畅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业务却始终保持着逆势增长的势头。在珲春综保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资格获批后,珲春边合区税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了该公司会计杜永惠。听闻这一消息她难掩喜色,高兴地说:“这个政策简直就是及时雨,意味着我们前一阵儿进口的牛肉罐头,在国内销售就能直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太给力了。”
       原来,为了拓展业务,前段时间该公司经由黑龙江绥芬河口岸入境了首批跨境电商“1210”保税进口转关货物,共计1100件重达4505公斤的俄罗斯食用罐头进入珲春综保区,准备在国内销售。有了这个政策,该公司就能更有底气去拓展业务,打通国内市场。
       自去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决定在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后,珲春边合区税务局持续加强与海关、综保区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建立了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跨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确保了试点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该局还成立了专家服务团队,深化政策宣讲,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对有意向申请试点的企业提供“一对一”定制服务,点对点、面对面进行指导、培训、答疑,帮助企业根据业务进行税负测算,为纳税人是否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提供参考。随着试点政策的正式实施,综保区内企业能够自主择优享受区内区外两种税收模式,利于区内企业统筹利用国内外市场,实现内外贸一体化。
       下一步,珲春边合区税务局将以综保区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试点获批为契机,继续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优化服务和完善征管方面下功夫,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助力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