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

     本报讯(记者 张鑫)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今年以来,珲春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
     为强化组织领导,珲春市制定了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田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田长,并成立市级田长制办公室,由主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各级田长、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及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乡级田长20名、村级田长125名、村级巡田员615名,全面完成乡、村两级田长制办公室组建工作,全市田长制组织体系初步形成。
     为严格落实田长制有关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市级田长制办公室出台了《珲春市田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珲春市田长制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协同市检察院共同制定了《全面建立“总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保障田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珲春市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微信群、悬挂横幅、土地宣传日、短视频等方式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履行耕地保护义务。同时,将在各乡镇重点农田区域设立公示牌,公示各级田长名单、监督电话及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等相关信息,营造耕地保护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田长制工作落到实处,珲春市积极构筑巡查体系,实行巡查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巡查责任制。同时要求村级田长每月定期对责任区域内的耕地进行巡查,村级巡田员在责任区域内开展巡田工作。截至目前,珲春市乡级田长已巡田20次、村级田长巡田362次、村级巡田员巡田13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