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进校园 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沈峰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张利宏作为“法治副校长”,走进该市亚桥第二九年制学校古川校区,面向全校师生开展一场有关“校园暴力”的普法讲座。今年年初,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法院的“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传活动。(5月18日《工人日报》)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视“法治副校长”工作,在学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值得推崇。要认识到,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县区)、依法治校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关键性的意义。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有利于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有所闻。这说明,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是一个紧迫、长期课题。
       目前,各地各部门组织了各式各样的“法律进校园”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2022年5月1日,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不少地方推行聘任“法治副校长”的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青少年接受普法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精神,有利于他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让法治精神滋养青少年成长,一方面要从注重法律知识传授向注重法治精神培育转变。因为法治教育本质上是法治信仰的通识教育、养成教育,在法律知识普及的基础上,更要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另一方面,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应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青少年学生是学习主体,法治教育要走出说教式、灌输式,激发学生的好奇心,鼓励学生交流讨论和观察思考。法治教育更要体现平等公正、协商民主、理性思辨等法治理念,从“身边事、眼前人”讲起,寓教于乐、晓理于行,让学生在参与和体验中产生思想的共鸣,进而成为行动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