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公司法施行多项新规保护职工、股东权益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7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分为15章,总计266条。在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强化各方主体责任,维护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均有许多制度创新亮点。一起来了解。
       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第四十七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允许设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十二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一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