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税务新政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本报记者 杜娟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调整到了100%,这对我们公司来说是个重大利好消息,通过该政策,预计今年公司可少缴纳所得税270万元。”近日,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王洋对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个性化服务团队激动地说。
       据了解,今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13号公告,2021年1月1日起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调整到了100%,并将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这不仅能让企业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还能让企业更早地享受到实惠,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产业创新升级意义重大。
       珲春华瑞参业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人参种植、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初,该公司投入1556万元研发人参系列保健产品,产品远销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出口销售额达5348万元,同比增长780%;全年总销售额达1.65亿元,同比增长58%。“业绩的逆势增长离不开公司科研团队的技术攻坚,更离不开税务部门的政策扶持。2020年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预计能让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175万元。对照此项新政策,今年企业将得到更多实惠。”王洋表示。
       为全面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珲春边合区税务局将依托大企业首席联络员制度,组建个性化服务团队,完善“一企一策”服务方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应享早享,进一步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