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冬雪

□莉璎
       小时候的冬相对寒冷,冷得透明——课间外出,白雪地里脚冻木了,手冻僵了,回来围着炉子烤火,棉裤被烤糊了,散发出焦糊的气味,而小腿却未觉出灼烫。大冷天,进了屋,将藏在棉手套里的手拿出来,手心冒着热气,脸上经历着一路风雪的刺痛,下意识地用热手去捂冻脸,结果伤了皮肤,起了冻疮,长出一层新皮才好……那时候的冬天,家家户户都自己烧柴、烧煤取暖,见到雪,往往意味着寒冷、忍耐,却谈不上喜爱。
       如今,“集中供热”的冬天,室温都在十几、二十几摄氏度,有温暖为盼,我爱上了冬雪,爱它百般的清凉和凛冽、飘洒的风度和纯白的心怀。
       雪若轻柔,我自喜;雪若沉重,我亦添几分嬉戏的快意和泠然。
       天空下着颗粒状的蒙蒙细雨,密密的。稍冷一点,它们立刻长出羽翅,变成雪花,簌簌着,轻翻拥撞,絮絮一片。不够冷,它们又缩回颗粒状,稀稀疏疏地下落。
       夜晚,雪大起来。息了灯,寂静里,听雪落下的沙沙声,像针尖轻敲窗棂。
       清晨,那些突然生长在天地间的白色花朵,交织着清净,单纯地占据了人们的视野,令心灵突然纯洁,嘴角也不住上扬。红的屋顶、灰的院落,全部覆盖了一层纯白的外衣,被阳光刺得耀眼。
       赏雪的好天气,得在零下十度以内,不冷无风,漫天雪花簌簌飘落,不会化掉。小如细屑,如满天的珠钻,清清凉凉扑面而来,直渗到温热的肤底,煞是懂得人的心语。大朵的雪花比较浪漫,缀于发梢耳际,接在手心化掉,不一会儿大地就变得莹白一片。
       我很喜欢在行迹稀少的人行道上踏雪,深一脚浅一脚的,感受白雪在脚底陷落,高兴自己可以慢慢专心地走路,每一步都是在和松松的雪被子说话。
       大雪过后若是继续寒冷,雪是不会化的。满视野刺目的白,冬夜比夏夜明亮,没被清理的小路被踩成坚实厚厚的一层,行走其上,发出欢快的咯吱声。若是天气稍稍转暖,雪将化未化,脚下的积雪是软的,每一步踩下去都比较瓷实、敦厚的感觉。若是白天转暖向晚趋冷,那路面可就结冰了,司机小心地缓慢驾驶;行人脚底打滑站不稳,行走是需要胆魄和技巧的。我很惊讶于穿了细高跟鞋仍能昂首阔步的女子的平衡感,她们是这严冬中一道靓丽的风景。
       零下十几摄氏度,外面的冷还可以适应。因为有厚衣服保暖,冷得清醒而兴奋,守着内里一颗火热的心在雪地里燃烧。但是到了零下二十几摄氏度,甚至三十几摄氏度,感觉衣服薄如纸,风一吹就透,冷到骨头里,人们紧缩着身躯坚忍着意志,恨不能马上结束行程进入屋中。
       我已经学会不把情绪强加给大自然顽强的禀赋。爱上冬雪,爱上生命坚韧的操守。